97年度自然處
卓越領航(Science Vanguard Research Program )
研究計畫徵求公告
96.12.04.
一、 宗旨:
塑造世界一流的自然科學研究團隊。
二、 本類研究計畫特殊限制:
(一)為四年期整合型研究計畫。
(二)總主持人每年申請以一件為限,惟同一年度已執行國家型計畫、卓越延續計畫、跨領域計畫或台灣學術里程與科技前瞻計畫實驗性計畫等大型計畫者不得申請。
(三)總主持人除主持總計畫外,亦須同時主持一件子計畫,且同一年度不得再執行本會其他研究計畫。
(四)除情形特殊者外,不得於執行期間申請變更主持人或中止計畫之執行。
三、 申請人資格:
(一)須符合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規定。
(二)總計畫主持人宜具主持或實際參與整合型計畫之經驗且成果良好。
四、 計畫申請:
分計畫構想書及研究計畫書兩階段申請,依下列規定提具文件,文件不全或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未依規定期限提出申請,亦不受理。
(一)計畫全程執行期間:民國97年8月1日至101年7月31日
(二)計畫構想書:
構想書、個人資料表及自然處專屬表格(NSCM01)彙整成冊,由總主持人於97年1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備齊文件6份逕寄國科會自然處承辦人高世平研究員 (不必備函),另將電子檔email至spkao@nsc.gov.tw。
(三)研究計畫書:
計畫構想書審查結果通過者,將另函通知總計畫主持人,並依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至本會網站線上申請計畫,並由其任職機構彙整後造具申請名冊1式2份,於97年4月30日前函送本會。
(四)獲補助之子計畫列入本會專題研究計畫件數計算,補助項目依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五、 審查:
依本會專題研究計畫審查方式,辦理初、複審。必要時,得邀請總計畫主持人簡報。每年度以補助至多5件為原則。
六、 計畫主持人應於期中各年計畫執行期滿前二個月至本會網站線上繳交進度報告,自然處得視需要進行實地考評,以憑核定下一年度經費,未能達到預期進度成果之計畫得終止補助;全程計畫結束時,總主持人須彙集成果專冊送自然處考評,本處得請研究團隊舉行成果發表會。
七、 本要點未盡事宜,應依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作業手冊、專題研究計畫補助合約書與執行同意書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